宋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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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哲宗(1077~1100),赵煦北宋皇帝。1085~1100年在位。宋神宗第六子。初封均国公。元丰五年(1082),进封延安郡王。八年,立为皇太子。元丰八年即位。初由太皇太后高氏辅政。高氏反对新法,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的重要人物皆被罢黜。元祐元年(1086),反变法的司马光拜相,吕大防等旧臣也相继复职提拔。新法一概废除,起用熙宁以前旧制。绍圣元年(1094)亲政,起用新党章惇宰相曾布蔡卞等变法派人物分任要职,继续推行新法。打击元祐年间当政的旧臣。他在恢复新法的同时也兼容了元祐年间的政令。但原来王安石制定新法时所确定的目标,如摧抑豪强兼并、发展农业生产等,均不在新法之列,故新法有名无实。哲宗时,宋与西夏关系十分紧张,边境军备耗资甚巨。内忧外患,北宋的统治面临危机。详见同义条目:赵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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