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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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改革运动汉语拼音:Zongjiao Gaige Yundong;英语:Reformation),16世纪在欧洲出现的以宗教改革为内容的大规模社会政治运动。中世纪后期的欧洲,教廷势力越来越大,教会占有土地,出售赎罪券,与世俗政权联系密切又彼此争斗,教廷和一些教士的腐化极其严重, 各阶层民众对之日益不满。1517年10月31日,德国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抨击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矛头直指罗马教皇,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1520年,路德又发表《关于教会特权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信》,敦促教廷和教会恢复使徒时代的廉洁和简朴。此后宗教改革运动迅速在欧洲展开。在德国,出现了一批支持路德主张的封建主和市民教会;在瑞士,出现了以加尔文、茨温利为首的激进改革;在英国,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反对罗马教会对各国教会的控制;反对教会占有土地,出售赎罪券;不承认教会有解释《圣经》的绝对权威,不承认教士沟通神人的中介作用,认为《圣经》是信仰的最高原则,因信即可称义,教徒能够与上帝直接相通相遇;要求用民族语言举行宗教仪式,简化形式,主张教士可以婚娶。宗教改革之后,西欧北欧各国的世俗君主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并把各国教会制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产生了脱离罗马教廷的基督教第三大派别即新教各宗派;在德国和北欧诸国有路德宗,法国瑞士苏格兰有加尔文宗,英国有安立甘宗等等,各种民族语言的《圣经》也相继出版。宗教改革沉重打击了封建制度和天主教教会,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语言文化的发展,为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扫清了道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