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妥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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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里妥协案》汉语拼音mì sū lǐ tuǒ xié àn),(Missouri Compromise),1820年美国南部奴隶主同北部资产阶级在国会中就密苏里地域成立新州是否采取奴隶制问题通过的妥协议案。

  密苏里地域在加入联邦以前是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一部分。大多数居民是自由白人。1818年,密苏里居民人数达到6.6万人,符合建立新州的条件。当地政府申请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1790年曾划定梅松狄克逊线作为蓄奴州和自由州的分界线,南部奴隶主以密苏里地域大部分地区位于梅松狄克逊线以南为理由,坚持将该地域辟为蓄奴州。当时自由州和蓄奴州的数目相等,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也相等,密苏里作为自由州或者蓄奴州加入联邦,将直接影响双方力量的对比。为此,南部奴隶主和北部资产阶级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820年3月6日双方达成了暂时的妥协,国会最后通过《密苏里妥协案》。该法案允许从马萨诸塞州划出的缅因地区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授权密苏里制定不禁止奴隶制的宪法,规定北纬36°30′线作为自由州和蓄奴州的分界线。1821年3月2日,国会作出有条件接纳密苏里加入联邦的决议。8月10日,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该妥协案使南北之间的尖锐矛盾暂时缓和,南部奴隶主的土地要求得到满足。南北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