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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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植卿(1885~1924),字培源,今洛川城关镇人。少时好学,15岁入学,17岁补廪。在陕西高等学堂求学时,从事推翻清廷的革命活动。曾受密令返回洛川,窥衙署内幕以备举事。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活动暴露奔往西安,化名任巡警道署司法部长。

  民国2年(1913)3月,与屈得名等奉国民党密令,筹备洛川分部党务。民国5年(1916)5月,率洛川民军南下,驱逐陕督陆建章,历任陕西第三区警备司令部、陕西第四混成团及陕北镇守使署书记官、书记长。民国6年(1917)8月,因剿抚黄龙山樊钟秀有功,受政府嘉禾章。民国10年(1921),代理鄜县县长。12月7日,镇嵩军洪营火烧中部县备村刘子林家,植卿派儿子伸及樊典华赴省告状,省政府命令该部解散,洪被处死。民国11年(1922),洪部残余仍骚扰地方,驻县镇嵩军姜营庇护洪部,植卿又派留省学生多人控告,姜营被调防韩城,洛民大快。当选为省第三届参议会议员后,独立敢言,提议“明确规定行驻各军粮草车骡限制办法,实行裁撤各县粮台处、支应局,严禁苛索勒派及私收土匪,以遏乱荫而苏民困”一案,决议照咨,督署通令布告,对减轻陕北人民负担有益。不久又提请查办鄜县、洛川、中部、宜君、蒲城、韩城、朝邑、同官(今铜川)、耀县等县滥征牲畜屠宰斗秤案。

  民国13年(1924),植卿回洛川,适逢县知事李某预征民国14年(1925)田赋,力争不让,大起龃龉,8月28日,遂被刺于洛川县、中部县间的连搭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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