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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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全明(1912~1934),今甘泉县桥镇乡阎家湾人。高小毕业后,考入米脂三民二中,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学生爱国运动。民国16年(1927)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转入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就读。民国19年(1930)秋,在西安省立第一师范上学时,遭国民党当局通缉。民国21年(1932)返回家乡。不久,中共组织派康全明到安塞县新乐寨高级小学以教书为名,担任中共安塞县支部书记。在他领导下,安塞县革命形势发生很大变化。

  民国23年(1934)春,康全明借府君店(今桥镇乡辖地)民团团总冯继顺离任之机,以“防匪”、“护村”为名收缴民团步枪12枝,机枪1挺,子弹12袋,手榴弹20枚。同时,策动王世民、樊正海、刘彦胜等7名团丁脱离民团,组成一支游击小队。未逾一月,游击队发展到50余人,先后收缴5个民团的枪支。12月,陕甘特委决定攻打国民党安塞县政府所在地新乐寨,派人给康全明送信,安排他做内应工作。此信被国民党县政府获悉,康全明因而被捕入狱,24日,被杀害。

  新乐寨解放后,在阎家湾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主持追悼会,并以“康全明精神不死”的挽辞慰祭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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