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岛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张洪岛(1913~),中国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生于河北沙河一大学教师家庭,早年学习小提琴和音乐理论,后入大学攻读法律。1931~1939年任教于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系,教授小提琴、西洋音乐史等课程。1940年赴重庆,担任过《乐风》杂志的编辑,同时为《新音乐》杂志撰稿。1941~1944年,先后担任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的教授并兼任管弦系主任和乐团副团长。1944~1945年任白沙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系教授兼系主任。1946年任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1947~1949年赴法深造,先后在里昂音乐学院、巴黎圣歌学院、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学习小提琴、作曲理论、音乐史,并在巴黎大学学习法国文学。留法期间曾发起组织进步社团中国文艺工作社。1949年年底回国后,参加中央音乐学院的建院工作,并担任教授、管弦系主任和教务主任等职。1957年创建音乐学系并任系主任,直至1983年离任专事学术著述。张洪岛在50余年的音乐生涯中涉猎面很广,包括音乐理论、历史、文献译述以及表演和创作等,主要领域是对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与研究。他自20世纪30年代起开始在音乐院校讲授西方音乐史课程,是中国最早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专家。

张洪岛在音乐刊物上发表过许多有关西方音乐史的文章,其中包括对W.A.莫扎特、F.舒伯特、R.瓦格纳、G.威尔第,直到C.德彪西等一系列不同时代作曲家作品的评介和研究。60年代初由他主编的《欧洲音乐史》(1983)是中国第一部公开出版的系统的西方音乐史专著,是各高等音乐院校音乐史教学的主要参考书。张洪岛还是国内知名的音乐文献翻译家,他的译著包括音乐技术理论、表演艺术、通俗欣赏读物,以及美学和音乐史学等多方面,主要有《实用和声学》(1936)、《小提琴演奏法》(1931)、《西洋音乐史》(1952)、《外国音乐名作》(1958)、《论柏辽兹和舒曼》(1962)、《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史》(198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