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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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镜秋(1900-2001),女,原名曾璞。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月生于湖南省宜章县近城团城厢镇(今属城关镇)。民国七年(1918年),毕业于湖南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次年,回乡任县女子小学教员。同年7月,结识回宜章传播马列主义的邓中夏,接受进步思想,立志投身革命。民国15年(1926)初,她积极筹建妇女群众组织,成立宜章县妇女协会,当选为会长。不久,她被推选为宜章的妇女代表,出席湖南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县妇女协会发动各阶层妇女群众,剪发放足,争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她帮助曾志解除包办婚姻。县妇女协会排戏《包办婚姻的悲剧》、《小脚女人的苦衷》两个话剧,在城隍庙戏台演出;并组织《婚姻更自由》、《批判三从四德》专题演讲,上街下乡巡回宣传。16年(1927),赴武汉,成为中国第一批水兵。不久这批水兵加入到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队。期间,她聆听了恽代英、许德珩、茅盾等人的教诲。毕业后受组织派遣,到张发奎的教导团军医处进行战地救护和文书工作,后调到叶剑英领导下的教导团任文书。同年底,她参加张太雷、叶剑英发动和领导的广州起义。次年,她在广东海陆丰任红四师第十团军需员,并于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海丰,她经常参加攻打敌人碉堡的战斗。同年,革命进入低潮,为保存革命力量,根据组织决定,彭镜秋与爱人吴展(红四师十团团长)历尽艰辛,转道香港,经上海到安徽舒城、安庆等地开展革命工作。19630年冬,她在上海被分配到中央军委从事文书工作。1934年10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她坚贞不屈,经受住了敌人的严刑拷打,严守党的秘密,被国民党判处5年徒刑,并进南京“模范监狱”。1937年,经组织营救出狱。1938年春,在延安保育小学任党支部书记、总支委员,倾注心血培养烈士遗孤和革命后代。1941年,在延安马列主义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1942年春,任陕甘宁边区妇联秘书长。1943年,从延安出发前往东北松江省。1946年,任松江省第一军区医院政委。

  1949年3月,任松江省妇委书记、妇联主任。1953年,因身体不适,她主动要求从省妇联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任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1958年,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她坚决反对林彪、“四人帮”倒行逆施,始终相信党,立场坚定,爱憎分明,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大无畏精神。是第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82年,彭镜秋离休,享受副部级待遇。2001年11月3日,在北京病逝,享年1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