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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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政官汉语拼音:Zhizheng Guan;英语:Archon),古代希腊许多城邦的主要地方行政官。一人或数人。希腊语原意为领导人、统治者。公元前682年起,雅典年年公布执政官名单。到公元前7世纪中叶,行政权便掌握在9个执政官手中,由他们分担过去由国王一人独揽的宗教、军事和司法职责。正职执政官是主要的民政和司法官员,可能兼任五百人会议和公民大会主席,并且是名年执政官,以他的名字命名在职年份。其次是督军,在战争中担任统帅,在涉及外国人的诉讼案件中担任法官。第三是维系王室的司祭官,是主要的宗教官职,并在贵族会议承审杀人案件时担任首席。最后还有6名民事法官,处理琐细的司法问题。执政官原先只能由贵族出身的人担任,而且是终身职。最后任期减为10年,又减为一年,任期结束不再当选,但可以成为贵族会议的终身议员。大约在公元前594年,梭伦规定财产最多和次多的两个阶级均可当选执政官,以前贵族垄断的情况才告中断。根据克利斯提尼宪法,执政官直接由公民大会选出;后来则由500名事先选出的候选人抽签产生。后来被选举权扩大到第三个、第四个阶级。到公元前5世纪,执政官权力大减。受雅典影响,执政官制度广泛传布于爱琴海诸岛,希腊化时期又传到了安纳托利亚。

  古代罗马共和国的最高行政长官也称执政官,共两名。他们实际上就是国家元首,负责统帅军队,主持元老院会议,执行元老院通过的法令,并在外交事务中代表国家。他们的办公室设有“宝座”,他们的身边有12名举着权标的扈从。执政官一般出身富有的贵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