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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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贸易汉语拼音jī yuán mào yì),(technology,trade in),现代社会中技术转移的一种重要形式。按当事双方约定的条件,通过买卖方式,把某种内容的技术从卖方转让给买方。技术贸易的结果是使买方获得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在多数情况下,技术贸易指知识形态的生产技术的买卖。在国际上主要通过许可贸易的方式进行,所以,技术贸易与许可证贸易在国际上通常被看作是同义语。在有些情况下,技术贸易也包含物化形态的技术——技术设备的买卖。成套设备和设备器材,一般称为“硬件”,专有技术和专利则被称为“软件”。

  在19世纪末以前,许可证贸易基本上在各国内部进行。从20世纪初起,国际许可证贸易才开始发展。但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交战国相互没收敌国的专利权,使许可证贸易遭到严重破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许可证贸易又重新广泛发展起来。50年代中期,国际许可证贸易总额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国内许可证贸易总额,宣告了技术贸易的国际时代的到来。

  60年代以来,国际技术贸易迅猛发展。据统计,资本主义国家年技术贸易总额(占全世界总额的4/5),主要集中在几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日本及西欧各国的技术贸易额占全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80%;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约占10%;发展中国家约占10%左右。8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有所增加,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

范围

  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又译技术诀窍)和商标等的许可证贸易。专利权与专有技术的贸易是通过两方的宣告和接受,出售人依据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和贸易秘密法建立专有技术的产权和所有权,与购买方签订出售合同 。商标和公司字号也已成为许可证交易的项目,但意义较小 ,因为只适用于流通领域。

  许可证通常是为取得一定报酬而颁发给他人或其他组织,允许其使用享有专利保护的发明,以及使用专有技术和商标等的一种证件。许可证的提供往往是一种商品交易,通过签订协定形式进行。

  技术贸易协定 规定许可证出售方和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出售方为控制其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使用,常在协定中对购买方使用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和销售范围加以种种限制,而购买方则必须严格遵守协定规定,从而受到许多约束。

  技术贸易价格 一般以许可证购买方利用许可证进行生产和销售获得的收入作为计算基础,实行买卖双方分配收入的原则。其方式为由购买方向出售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总付,也可以是定期提成,后者较为普遍。使用费可根据许可证生产产品的总销售额或所获利润提成 ,或按单位产品收费。

作用和影响

  国际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是由当代社会生产发展中科学技术大规模转变为直接生产力的因素决定的。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发明到实际生产之间的周期不断缩短,生产技术和产品日新月异,不断更新。研究并掌握了先进技术的企业(公司、集团,甚至国家),要不断地把快要过时和已经过时的技术卖出(在资本主义国家,出售第一流技术的现象是极少的),以补偿其科研费用支出等。垄断资本集团还借此以统治市场,控制和剥削发展中国家。对于没有掌握某些先进技术的国家,则想通过购买而获得先进技术,以节约时间,迅速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构,加强了大跨国公司在该产品世界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导致中等发达水平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先进技术的主要生产国的依赖。近些年来,国际贸易中技术贸易额的增长速度高于商品贸易额的增长速度 。随着国际性技术革命的发展,各个国家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将迅速增长,这必然会使知识形态的技术的国际间贸易产生更大幅度的增长,加速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并导致技术贸易中国际竞争的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