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租(拼音:yā zū),旧时租用土地、房屋或其他财物所付的保证金。在退租时应归还租用者。【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八回:“次日早起,便同到养育巷去,立了租摺,付了押租,方才回栈。”|《苦社会》第十回:“心纯道:‘你就做渔丈人,房子上的押租,也好凑用,我那里好累到你呢?’”|郭沫若《橄榄·行路难上篇三》:“房主人说他们的孩子多,又说他们是中国人,因此一定要他们找店保,押一百五十块钱的押租。”参见“ 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