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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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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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cǎi | 部首:扌 | 总笔画:11 | 部外笔画:8 | 结构:左右 | 常用字表 | 拼音检字表 |
注音:ㄘㄞˇ | 造字法: | 输入法:〔王码〕RESY | 输入法:〔万能〕RESY | 倉頡:QBD | 通用字表 | 部首检字表 |
採 cǎi
《康熙字典》释义
【卯集中】【手字部】 採; 康熙笔画:12;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正韻】此宰切,𠀤同采。摘也,取也,㩜也。【戰國策】芻牧薪採,莫敢闚東門。【註】大者薪,小者採。【晉書·劉琨傳】古語云:山有猛獸,藜藿爲之不採。【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按採本从爪从木,爪即手也。後人又加手作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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