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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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巴达(公元前7世纪末~公元396年;Sparta),古代希腊的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南部的拉科尼亚

  国家形成和早期发展 约公元前10世纪,多利亚人在拉科尼亚建立了斯巴达城。该城由4个村庄组成。到公元前8世纪末,斯巴达人建立起一个基本统一了拉科尼亚的城邦。约公元前735~前715年,斯巴达初步征服了西邻美塞尼亚。公元前7世纪末创立了斯巴达国家。公元前9~前7世纪,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并逐步形成一整套有特色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斯巴达社会分为3个等级:①斯巴达人。城邦中的全权公民,完全靠剥削奴隶劳动生活,最盛时约有9000户。斯巴达成年男性公民加入一种军事性质的所谓平等者公社,成为斯巴达国家的统治阶层。②边民。被征服的边区城市的居民,约有3万户。为自由民,在本地有自治权,但是没有斯巴达城邦的公民权。主要务农,也有的从事工商业。③黑劳士。属于斯巴达城邦所有的农业奴隶。

  斯巴达国家的政体属贵族共和政体。城邦的主要政治机构包括:①国王2人,分别由两个王室世袭。主要权力在宗教和军事方面,平时主持国家祭祀和处理家族法案件,战时一个国王领兵出战,另一个居守。②长老会议。两个国王是当然成员,另有成员28人。长老任职终身,出缺时从年逾60的公民中遴选补足。长老会议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案,主持刑事审判,并处理国家行政事务。③公民大会。由年满30岁的全体斯巴达男性公民组成。公民可以在大会上参加议案的表决和官员的选举,但不能提出议案。公民大会表决的方式,一般以与会者呼声的高低为准,因此未必能真正表达公民意愿。④监察官5人。每年改选一次,原则上每个斯巴达公民均有被选举权。约在征服美塞尼亚之后,他们的权力逐渐增大,不仅可以监督斯巴达城邦的一切官员,而且后来竟然有权审判以至处死国王。每次国王出征都有两名监察官随行,实地监督。

  为了镇压人数众多而又反抗性很强的黑劳士奴隶,斯巴达城邦规定了严格的公民军事训练制度。公民的孩子出生后,经体格检查合格才许收养。男孩7岁就要离开家庭,编入儿童连队,受初步的组织纪律训练;12岁以后要受严格的军事和体育训练。男子成年结婚以后,平时必须生活在军营中,参加聚餐和操练,直到60岁才可退伍。

  公元前6世纪中叶以后的斯巴达 公元前6世纪中叶起,斯巴达逐步与伯罗奔尼撒半岛大多数城邦组成伯罗奔尼撒同盟,成为希腊一个城邦集团的领袖。公元前480和前479年,斯巴达人在波希战争中曾任希腊诸邦盟军统帅,与雅典等邦联合反对波斯的侵略。此后,随着提洛同盟的建立和雅典势力的增长,斯巴达与雅典的矛盾日趋尖锐。公元前404年,在波斯的帮助下,斯巴达打败雅典,成为延续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胜利者和全希腊的霸主。它的暴虐统治很快引起各城邦的不满和反抗。公元前4~前3世纪与雅典、忒拜、科林斯长期角逐,渐失优势。斯巴达公民内部贫富分化加速,失去土地和公民权者日增,平等者公社趋于瓦解,公民兵日益削弱。公元前371年斯巴达入侵希腊城邦忒拜,大败,国王战死。随后美塞尼亚独立,伯罗奔尼撒同盟解体。公元前3世纪后期,斯巴达的社会矛盾尤为激烈,亚基斯四世和克莱奥梅涅斯三世改革相继以失败告终。公元前192年,斯巴达僭主纳比斯被杀,斯巴达被迫加入阿哈伊亚同盟,实际失去了独立。罗马帝国征服伯罗奔尼撒半岛后,公元396年斯巴达城为哥特人所毁。继而拜占廷居民移入,以荷马史诗中的拉凯达伊蒙称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