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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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军汉语拼音:Xinjun),中国清朝末年编练的新式陆军。光绪二十年(1894)广西按察使胡燏棻奉清政府之命用西法编练“ 定武军 ”,共470人,是为编练新军之始。次年末,胡燏棻调职,袁世凯浙江温处道名义接替,遂将“定武军”改称“新建陆军”,扩充至7000人;与此同时,张之洞在署两江总督任内也编练了一支2000多人的新军,名为“自强军”。二十四年十月,“新建陆军”改为“武卫右军”,直接受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荣禄节制。二十五年,袁世凯率新军到山东镇压义和团运动。翌年,袁世凯将山东34营旧军按新式营制进行改编,命名为“武卫右军先锋队”,使“武卫右军”增至两万余人。《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倡行“新政”,改行常备军制,并于二十九年十月成立总理练兵处,以奕劻为总办,袁世凯为会办,铁良为襄办,令各省成立督练公所,由总督、巡抚或将军、都统兼任督办,负责练兵事务,拟在全国以新军取代旧军(八旗、绿营)。三十一年春,北洋常备军按新制统一番号,改称陆军,各省也按新章编练陆军,或改常备军为陆军。共计划编练36镇。三十二年,兵部改为陆军部,随着新军编练的发展,人数又有扩充。其编制分镇、协、标、营、队、排、棚,各级军官称统制、协统、标统、管带、队官、排长和正副目。每镇额设官兵12512人,包括步、马 、炮、工程、辎重等兵种。军官多由学习军事的留学生和国内各武备学堂的毕业生担任,士兵则采取招募制,选拔标准比较严格。三十三年,陆军部奏定《全国陆军三十六镇按省分配限年编成办法》,新军编练在全国铺开。但到清亡为止,只练成14个镇、18个混成协、4个标和两协禁卫军。清政府编练新军的目的虽在于巩固已垂死的封建统治,但对中国军制是一重大革新。后来新军在革命党人的影响下,大量走向革命,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