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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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人定(1901年6月19日-1975年3月2日),中国画家,岭南画派第二代画家,岭南画派理论家。原名方士钦,广东中山人。毕业于广州法政专门学校、广东法官学校高等研究部、日本东京美术学校研究部。代表作品有《雪夜逃难》、《途中问字》、《琵琶行》、《行行重行行》等。

  方人定从小聪明过人,喜爱绘画。自广东法官学校高等研究部毕业后,专攻美术。1923年入春睡画院,师从高剑父习画,主张国画革新。1924年毕业于广州市法政学校,1926年毕业于广东省高等法官学校研究部,1929年赴东京入日本美术学校研究部学习,并入“川端画学校”及“骏河台洋画研究所”兼习西洋画,其时以研习人物画为主,同年获比利时万国博览会金奖,并为比利时博物馆收藏。1935年毕业于日本东京美术学校研究部,学习西洋人体素描。回国后专习国画人物,擅长人物、花鸟、山水、书法。1938年赴美游历,开画展。1941年与李抚虹等在香港成立“再造社”,决心不断进取和创造。并进行画展。1942年在澳门《华侨日报》发表《中国绘画之前途》一文,发挥国画改造论。建国后,历任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美术部教授、广东画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分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政协常委等。著有《方人定画集》。

  方人定早年研习传统中国画,从山水花卉翎毛走兽转向于人物。赴日本求学后,画作中融入“浮世绘”技法、东洋艺术的情调和人体写生的知识。再赴美国,考察和学习西洋绘画,探索对中国画的改造与创新,由重视线转向重视面,重视光与色。曾热衷追求强烈的装饰风格,后转向自然写实的描绘。曾创作大量女性题材作品,后又着力于表现市井平民的生活。他将中国画的笔墨功夫、西洋画的明暗用色和日本画的装饰趣味,糅合在一起,用这种“折衷东西”的技法表现劳苦大众的真实处境。至1941年,形成有独特风格的“人定之画”。在技法上,方人定熟练使用撞水、撞粉与渲染,善于提炼出单纯的黑与白构成简洁而又丰富的画面,以墨色渲染和白粉勾描造成生动、精妙的质感。解放后,创作更有朝气,画面开朗、色彩绚丽、用笔泼辣、线条有力。

  也许因为他是法官学校的毕业生,方人定才思敏捷,文笔犀利,在岭南派与固守传统的中国画家激烈的辩论中,是岭南派笔战中的主将,写出了一批主张革故鼎新的文章。他对旧传统旧糟粕的否定,对时代对现实的关注,对审美的认识,对技法的运用都有精辟的系统的阐述。提出“挽狂澜于既倒”,提倡中国画的内容“要取现实生活为题材”,“真实地、深刻地表现民族的精神”;技法上则要“折衷东西”,把东西方的绘画长处“一炉而冶”。是岭南画派的“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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