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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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内瓦会议汉语拼音:Rineiwa Huiyi;英语:Geneva Conferences),1954年和1961年两次在日内瓦召开的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以及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

  1954年日内瓦会议 根据1954年2月苏、美、英、法4国外长柏林会议决定,于同年4月26日~7月21日召开。讨论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两项内容。

  ①朝鲜问题。会议自4月27日~6月15日讨论了朝鲜问题。参加国有中国、苏联、朝鲜、韩国以及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希腊土耳其哥伦比亚菲律宾泰国和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等。虽经朝、中、苏代表团的一再努力,提出各种建议,以便达成协议,但美国等国家的代表团,发表了《共同宣言》,使朝鲜问题的讨论中断,未达成任何协议。

  ②印度支那问题。会议于5月8日~7月21日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由中、苏、美、英、法、越南、高棉(今柬埔寨)、寮国(今老挝)及南越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有两个:一是关于在越南、寮国和高棉3国停止敌对行动问题;二是关于政治解决印支问题。会议就上述两个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印支三国交战双方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并发表了《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

  协定和宣言均在法国承认印支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作出的。基本内容包括:立即停止三国的敌对行动,三国停战后将不得从境外进入增援性的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及各种武器弹药,但高棉和寮国为自己所需的武器弹药不在此限;由印度、波兰和加拿大3国组成国际监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察、监督三国停止敌对行动的实施;三国将分别举行自由普选,以实现各该国在民主基础上的统一。三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也不容许任何外国在它们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不容许被利用来恢复敌对行动或服务于侵略政策;法军在协定规定的时间内从三国领土上撤走;与会各方保证尊重三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其内政。美国拒绝在最后宣言上签字,并单独声明:美国将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妨碍上述协议的实施。

  1961年日内瓦会议 讨论老挝问题的扩大会议。1961年5月16日~1962年7月23日在日内瓦召开。参加者有中、苏、美、英、法、印、波、越南、南越、柬、老、泰、缅。

  1961年4月24日,1954年日内瓦会议苏、英两主席决定召开会议,讨论有关维护1954年日内瓦协议和寻求恢复老挝和平途径问题。1962年7月23日一致通过《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 和《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议定书》。两个文件重申1954年日内瓦会议协议中包括的尊重老挝主权、独立、统一、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其内政的原则;确认老挝走和平中立的道路,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不进入任何外国军队;要求所有有关国家不采取任何与上述原则或与这两个文件的其他规定不相符的行动。

  这次会议对和平解决老挝问题及缓和印支与亚洲的紧张局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