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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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三

  曾三(1906~1990),中国档案学家。中国档案事业的开拓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通讯事业的先驱。1906年7月21日生于湖南益阳,1990年11月28日卒于北京。1925年参加革命,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秘书局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一任局长和中央档案馆馆长、中国档案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他在担任国家档案局领导工作期间,致力于国家档案事业的开创、建设和发展,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提出了许多档案业务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创办档案干部专修班、档案工作刊物和文书立卷归档制度,为建立全国有系统的档案管理和组建档案馆网打下了坚固基础。他还先后担任全国地方志小组组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等职,为组织编纂地方志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著有《曾三档案工作文集》。




  曾三,原益阳县新市渡高村人,原中顾委委员,原名曾海云,生于1906年6月。1922年秋,考入长沙长郡中学读书,受益阳籍革命先驱夏曦、熊亨翰老师的熏陶,追求真理,反对压迫,积极投入爱国学生运动,于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5月,曾三被党组织派到上海学习无线电技术,一年后返回江西苏区,成为了红军无线电通讯的开路人。在五次反围剿中,曾三和同志们身背电报收发机,在炮火中跟随红军总部领导指挥战斗,为前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作出 了贡献,后又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在解放战争中,曾三一直在中央机要部门工作。解放后,曾三同志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长,办公厅副主任,1954年负责党中央的档案工作,并主持国家档案局的全面工作,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建设事业,倾注了自己的一腔心血,为档案工作的“四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十年“文革”中,曾三遭到林彪、江青一伙的残酷迫害,受尽折磨,下放干校劳动达十年之久,他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曾三同志平反恢复名誉,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档案馆馆长,又全力以赴恢复档案工作的正常秩序,参加研究起草制定《国家档案法》。1982年 他主动响应党中央号召,退居二线,任中顾委委员,但仍然心系党的档案事业,在双目几乎失明的情况下,仍顾问《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的编写工作。1990年11月28日病逝于北京,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