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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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志(1911-1998),女,原名昭学。宣统三年四月四日(1911年5月2日)生于湖南省宜章县完成团城厢镇汪家冲(今属城关镇)。民国13年(1924)秋,考入湖南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在校积极参加反对旧礼教、反对男女不平等、反对官僚军阀活动。15年(1926)8月,考入湖南衡阳农民运动讲习所,报名时改名“曾志”。同学问:“为什么要改名?”她回答说:“我就是要为我们女性争志气!”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了成为一个彻底的革命者,曾志给母亲写信,并在彭镜秋的帮助下,坚决解除了父母包办的婚约。

  1927年春,曾志从讲习所毕业,担任中共衡阳地委组织部干事。不久,她与中共衡阳地委组织部部长夏明震结婚。同年,到郴州开展地下工作,夏明震任中共郴州中心县委书记,曾志任秘书长。次年1月,曾志参加湘南起义。同年3月,夏明震在郴州“反白事件”中牺牲。不久,曾志调任工农革命军第七师党委办公室秘书,与党代表蔡协民结婚,并一起上井冈山。先后任红四军后方总医院党支部书记、红四军组织科干事、红四军前委工农运动委员会民运股股长、妇女组组长。参加了著名的黄洋界保卫战。红四军返回瑞金,部分干部存在军队应独立于政党之外的单纯军事思想,毛泽东受到排斥,离开前委领导岗位,这时,拥护毛泽东的曾志,也受到排挤。1929年,离开井冈山,被派往福建工作。先后担任共青团闽委组织部部长,福安中心县委委员,闽东特委组织部部长,福霞县委书记。

  1934年5月,蔡协民被叛徒出卖牺牲。在厦门,她和陶铸以夫妻名义一起开展革命工作,随着感悟加深结合成夫妻。

  1935年春,敌人大举向闽东进攻,组织安排她离开闽东,到广东白区治病。1937年,先后任中共湖北临时省委妇委书记、汤池农村合作训练班党支部书记兼教员。1938年10月,任荆门、当阳、远安中心县委书记。同年,闽东特委委员范式人向中共中央长江局发电报,称曾志是“从闽东逃跑出来的”。延安整风时期,曾志因“闽东问题”受到1年零4个月监禁审查,最后没有下结论,成为历史悬案。她以坚强的党性、宽阔的革命胸怀和坚强的革命意志,背着历史包袱走过抗日战争。

  1939年12月,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940年秋,任中央妇委秘书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沈阳市委委员、铁西区委书记、辽吉省委委员、辽吉一地委副书记、五地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常委、职工部部长、沈阳市工会、妇联筹备处主任。 1949年5月后,先后任武汉市军管会物质接管部副部长,中南国政委员会委员,中南局工业部副部长兼广州电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处修补书记等职。1957年1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广东省委经过两年调查和审查后作出的正式结论:“曾志历史曾楚,政治上无问题”。

  1966年5月,陶铸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常务书记,时任广州市委副书记的曾志因病请假到北京疗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陶铸与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坚决斗争。中央专案组对曾志所谓的“闽东问题”又进行长时间的“审查”。1969年,在陶铸最后一段艰难岁月中,曾志始终支持、照顾丈夫。陶铸生前作《赠曾志》以示感激:“重上战场我亦难,感君情厚逼云端。无情白发催寒暑,蒙垢余生抑苦酸。病马也知嘶枥晚,枯萎更觉怯霜残。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1977年12月,曾志恢复工作,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协助胡耀邦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和考察培养经济、科技战线干部和人才等重要工作。1980年,她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考察选拔200余名优秀中青年高级干部。1982年9月,在中央十二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并任中顾委临时党委副书记。1983年7月离休。同年10月,她重返革命旧地闽东,了解到闽东尚未摆脱贫困,且未定为老苏区、老根据地时,向中央书面报告,1984年,问题得到解决。1987年12回郴州参加湘南起义60周年纪念活动。1992年,曾志当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1994年10月,她回宜章参加邓中夏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1998年6月21日,曾志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