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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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计划商品经济汉语拼音:You Jihua Shangpin Jingji;英语:Planned Commercial Economy),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对商品生产和交换进行计划调节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在不十分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因此,社会经济中存在着全社会范围内按计划分配社会总劳动和因社会劳动无法直接计算而必须借助价值来间接计算这两种客观必然性。这使社会主义经济兼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内在属性,是在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或者说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中都尊重价值规律的作用,逐步形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调控模式,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双重功能,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这样,既能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又能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有益的探索,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1992年年初邓小平发表重要谈话,使人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则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