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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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音zá jì),①混杂记录。【出自】《礼记·杂记》陆德明 释文引 汉郑玄曰:“杂记者,以其杂记诸侯及士之丧事。”孙希旦集解:“此篇所记,有与《小记》相似者,有与《大记》相似者,又有非丧事而亦记之者,以其所记者杂,故曰《杂记》。”②亦作“杂纪”。指正史以外的史料,其中包括记载异闻逸事等笔记。【例】《旧唐书·经籍志上》:“乙部为史,其类十有三……三曰杂史,以纪异体杂纪。”|清 章学诚《文史通义·修志十议》:“凡事属琐屑,而不可或遗者……当於正传之后,用杂著体,零星纪录,或名外编,或名杂记,另成一体。”|姚华《论文后编·目录上》:“史传之外,别有託传,始东方朔;有行状,始胡翰。碑誌杂记,皆其遗裔也。”|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四)》:“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③文体的一种。题材多样,以记叙风景、琐事、感想为主。【例】薛凤昌《文体论·杂记体》:“杂记一体,所包甚广。凡濬渠筑塘,以及祠宇亭臺,登山涉水,游讌觴咏,金石书画古器物之考订,宦情隐德,遗闻軼事之叙述,皆记也。或施之刻石,则近于碑记;或侈为考据,又近于序跋;虽综名为记,其体不一,是诚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