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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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秉(1408~1489),字执中,号迂斋,曹县大黄里李庄(今山东菏泽曹县古营集乡北李庄)人。明朝大臣,官至都御史、吏部尚书。因其执法如山,人称“铁面尚书”。六岁丧父,由母亲陈氏抚育成人。他自幼聪颖好学,十三岁中秀才,明宣德十年(1435)乡试第一,正统元年(1436)中进士,授福建延平府(今南平)推官。

  李秉忠于职守,不畏豪强,敢于为民伸张正义。他审理延平府所辖沙县发生的一起偷盗案件时,被告连呼冤枉。李秉经过仔细分析原告和被告的陈述,深入查访证人,发现这是一起豪强诬陷良民为盗的冤案。原来,原告是沙县一个恶霸,有钱有势,横行乡里。他见被告的妻子有些姿色,便诬良为盗,使被告入狱,而后就奸淫了被告之妻。李秉下令捕捉豪强入狱治罪,并释放了被诬陷的良民。这个恶霸用巨金上下打通关节,反诬告李秉徇私枉法,放纵盗贼。上官竟将李秉治罪下狱,并释放了这一恶霸。李秉在狱中向省提刑按察使司申诉,后经按察副使侯軏亲自审理,才给李秉平了反,并严惩了这个恶霸,为沙县除去一害。从此,李秉声誉大振,被选提入京为宫。

  巡抚宣府(今宣化),大胆革除弊政,严惩贪官污吏。当时宣府一带,经常受到瓦刺的侵犯。为巩固边防,朝廷在宣府设有卫所,让戍卒、边民屯田守边。景泰二年(1451),左侍郎刘琏督饷宣府,大肆贪占,以饱私囊,大批屯田又被权贵占为己有。同年十二月初四日,明景帝诏令当时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李秉到宣府代替刘琏。李秉到任后,“尽反琏政”,将被权贵强占的屯田归还给戍卒和边民。规定“军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下令免去了戍卒及边民对皇帝使者和镇守宦官的额外供应,并妥善地解决了戍卒的月饷问题。戍卒如果战死或被敌人虏去,对其家属发给官银瞻养,或发给银两派人送回内地原籍。另又上书请拨官银三万两,购买耕牛、种子,贷给戍卒、边民,秋后还值,朝廷允其请。这年秋天丰收,边境军民,皆丰衣足食。李秉改任提督军务后,又监造武器和裁制戎装,精选官兵,教以战阵之法,加强战备。又先后弹劾罢免了贪纵不法的都指挥杨文、杨鉴和都督江福。镇守独石的宦官弓胜,打猎时骚扰百姓。李秉上书朝廷,把他召回京城。李秉在宣府四年,“厘诸弊政,所条奏百十章,多允行”。使北部边疆得到一定程度的巩固和发展。

  巡抚大同,整顿吏治,处理了一批贪官污吏。公元1457年,英宗复位。英宗深知北部边防的重要,于次年四月,调李秉巡抚边防重镇大同。大同都指挥孙英,以罪贬职,孙英的好友、总兵李文趁李秉未到任之际,假传圣旨恢复了孙英官职。李秉到任后,重新罢了孙英的官。副将徐旺,领骑兵操练,但不懂操练之法;守备宦官陈例,体弱久病,不能履行职务。李秉均将其撤职。由此,引起李文、陈例等人的怀恨。他们疯狂地对李秉攻击诬陷,罗织罪名,上奏朝廷。英宗竟以“专擅”罪,把李秉下狱。后因查不出犯罪事实,便于天顺三年(1459),将李秉削籍为民。他在家闲居三年,因阁臣一再推举,皇帝也已经知道是遭诬陷,才被复官。

  成化二年(1466)秋,皇帝命李秉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之职提督大同、宣府、蓟州、辽东四镇军务。当时,新崛起的鞑靼部族不断南侵,使北部边防再度吃紧。李秉并没有因前曾受到打击而畏首畏尾,而是更加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他一到辽东就弹劾了玩忽职守、屡打败仗的镇守宦官李良和总兵武安侯郑宏,并把受李、郑迫害的裴显从狱中放出。由于边防巩固,军威大振,接连打了两次大的胜仗。一次,蒙古一部族入侵。李秉荐举指挥崔胜、傅海等,率兵在凤凰山将敌击退,皇帝下诏书嘉奖慰劳。另一次,在成化三年(1467),鞑靼一强大部族首领毛里孩犯掠边境。皇帝任命李秉为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路兵马出塞征讨,大获全胜。皇帝下诏送羊、酒慰劳将士,并赐给李秉一品棋麟服,加封太子少保。同年十二月,李秉被提升为吏部尚书。

  李秉任吏部尚书后,把他整顿吏治的一贯主张付诸实施。他首先提拔一批德才兼备者到重要岗位任职,又罢免了一批贪官污吏。虽受到种种干扰,也无所顾忌。如刑部郎中何乔新,德才兼备,经李秉在一个月内三次荐举,才被委以重任。当时己授予官职,等待补缺的监生就有八千多人。这些人,有的是德才兼备者,有的既没德又没才。后者做官的唯一目的就是升官发财。李秉认为:整顿吏治,必须惩贪顽;惩贪顽,莫如清根本;清根本,必须严格选拔官吏,也就是大胆地将德才兼备者充实到各级重要岗位任职,同时严格杜绝一切卑劣小人做官。李秉对这八千多名监生,组织人员分别进行严格考察,一下子废黜了卑劣者几百人。这些人,又多是权贵们的亲戚、朋友或请托者。

  李秉执法如山,不徇私情,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时的政治状况,但却遭到一些权贵的忌恨和反对。左侍郎崔恭、右侍郎尹旻、侍读彭华、大理卿王槩等经过密谋,嗾使给事中萧彦庄罗织“十二大罪状”,弹劾李秉。刑部尚书陆瑜等也附会恭、旻的意思上奏。宪宗于成化五年(1469)正月,以“徇私变法,负任使”的罪名,要将他治罪。但正直大臣和到京参加会试的各地举子,都为他鸣不平。皇帝顾忌天下士人舆论,仅削去李秉太子少保之衔,让他戴着尚书空衔告老还乡了事。

  李秉在家闲居二十年,日与故友以文字自娱,或出入闾巷,与市井人对弈消遣,深为时人所敬仰。弘治二年(1489)五月三十日,无疾而终,享年八十有二。讣闻至京,孝宗为他恢复名誉,追赠太子少保,并遣官谕祭营葬,谥号襄敏。孝宗在祭李秉的诏书中有“升都宪而巡抚有方,掌内台而纪纲益正”之句,对李秉的一生作出了正确的评价。

  生平著作有《公余杂谈》、《江南杂咏》、《云中奏议》、《归田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