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烧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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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城烧锅酒河北省承德县板城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9月30日,《关于批准对板城烧锅酒、象山白鹅、寿山石、扳倒井酒、盐源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108号)批准)

产地范围

板城烧锅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河北省承德县板城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板城烧锅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承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板城烧锅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 酿造用水:采自下板城镇老牛河水域地下泉水。水质清澈柔软、清爽微甜,硬度适宜,有利于促进酵母菌及其它酶菌的生长繁殖。用老牛河的地下泉水所酿出的白酒具有突出的柔和、绵甜的特点。

2. 高粱:符合国家高粱标准的规定。主要采用东北地区优质酿酒高粱。

3. 小麦:品质符合国家小麦标准规定。

4. 糖化发酵剂: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流程。

以高粱和小麦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老五甑工艺,经固态泥池双轮发酵,以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人工窖泥、双轮发酵,量质摘酒,分级储存,自然老熟。具有传统自然酿造的本色原香,香味和谐细腻;味甜而柔顺,丰满而净爽;香味协调,香中有味、味中有香,饮后口不干、不上头,具有独具的北方浓香淡雅型特色。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略)

2. 理化指标:(略)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