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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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枢密院(military council),官署名称。中国唐代宗永泰年间始置枢密使,以宦者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设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改用士人。后唐庄宗同光初年改崇政院为枢密院,崇政使为枢密使,与宰相分秉朝政,其权愈重,宋代枢密院与中书省同管军事机密、边防等,掌握文武大权,并称二府,即政府和枢府,同为最高国务官署,长官合称宰执,宰即宰相,执即执政;枢密院设十二房,分曹办事,十二房为: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校阅房、广西房、兵籍房、民兵房、吏房、知杂房、支马房、小吏房。辽代设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管汉族地区的兵马)。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遇有战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太祖时,废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

  历史上英国国王的私人顾问委员会亦称枢密院Privy Council。它一度权力很大,但是自从17世纪中叶开始丧失它的司法、政治职能以后,就不再是一个有活力的机构。从乔治一世继位时起,枢密院成为一个纯属礼仪性的机构,偶尔开会也仅为处理一些纯粹礼仪性的事务。1960年,它的成员超过300人,大多是当时或以前在政治、司法或宗教界身居高位的显贵,间或也有几位科学文化界的知名人士。枢密院还通过科学和工业研究室担负重要的研究责任。它通常是通过自己的各种委员会发挥作用,其中最著名的是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根据制定法设立的,它负责审理教会法院、捕获法院、殖民地法院和英联邦某些独立成员国法院的上诉案件。

  13~19世纪缅甸的大臣会议也称枢密院。它不但拥有司法和立法权力,而且是国王的主要行政机关,实际上不经枢密院批准,任何国家法令都不能生效。枢密院对于重大问题由全体成员作出决定。他们把所作的决定每天送呈国王审核,但国王极少批驳。1885年英国侵占缅甸全境以后,赶走了国王,也解散了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