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杀伤破坏效应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核武器杀伤破坏效应(nuclear weapon,damage and destructive effects of),核武器爆炸对人员和物体造成的杀伤破坏作用及效果。又称核武器毁伤效应。造成杀伤破坏的主要因素有: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电磁脉冲。它们在核爆炸总能量中所占的份额,取决于核武器的类型和爆点的环境条件。通常原子弹空中爆炸时,冲击波约占总能量的50%,光辐射约占35%,早期核辐射约占5%,放射性沾染约占10%。氢弹空中爆炸时,冲击波与光辐射的总份额有所增加,而放射性沾染的份额则减少,增减额随聚变-裂变比的不同而异。增强某种效应的核武器,该种杀伤破坏因素的份额就大大增高。无论哪种核武器爆炸,电磁脉冲的能量份额都很小,但对电子和电气设备等目标的破坏作用却很大。

  核武器爆炸时产生4种杀伤因素:①光辐射。又称热辐射。是核爆炸时高温火球发射出来的强光,包括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线,可引起烧伤和闪光盲(强光作用于人,出现视力下降甚至暂时失明)。②冲击波。核爆炸时产生的由爆心急剧向周围扩展的高压高速空气流,可以直接冲击人体,也可将人体抛出一定距离之外,撞击地面或建筑物,造成颅脑创伤、骨折和肝、脾破裂等,也可引起心、肺和听觉器官损伤。③早期核辐射。核武器爆炸后最初十几秒内释放出的γ射线和中子,是核武器特有的杀伤破坏因素。其特点是传播速度快,作用时间短,穿透能力强,作用于人体超过一定剂量时,可以引起特有的急性放射病。④放射性沾染。又称放射性落下灰。核爆炸后产生的大量放射性灰尘随风飘移并沉降至地面,造成空气、地表、水源、物体表面及人员等较大范围的沾染。4种杀伤因素,单一或综合地作用于人体,使人体既有单一伤,又有复合伤。

  遭到核袭击时,发现闪光应立即卧倒,以减少承受冲击波压力的面积。迅速闭眼可防止眼烧伤。感到周围空气高热时,暂时憋气或用湿毛巾掩口,可防止呼吸道烧伤。若可能,应尽快找到隐蔽位置。在户外,尽量利用地形地物,背向爆心,用衣物遮盖皮肤暴露部位;在户内应避开门窗,在墙角、床下或桌下隐蔽。也应防止建筑物倒塌和玻璃碎片等物引起的间接冲击伤。各类工事和某些大型兵器在一定条件下能起到不同程度的防护作用。对放射性落下灰的防护可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其造成的沾染和γ射线对机体的照射,已受沾染者应及时洗消。早期服用预防急性放射病的药物可减轻放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