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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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毓贤(?-1901),字佐臣。汉军正黄旗人,监生出身。光绪五年(1879年),由选用同知捐纳知府派分山东。十五年(1889年),署曹州知府。任职期间,不分良莠,一以诛戮为事,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颇得上司赏识。二十一年(1895年)升授山东兖沂曹济道,二十二年补山东按察使,奉命镇压曹县单县大刀会起义。二十四年(1898年)升山东布政使,同年八月调湖南布政使,十一月署江宁将军。次年二月授山东巡抚。

  毓贤“为官东省二十余年”,对山东情况非常了解。他眼见列强侵略步步深入,教士教民仗势欺人,民教冲突频繁发生,又揣测到当权的慈禧太后对列强干预清廷皇帝废立之事心怀不满,因而逐步对当时已呈风起云涌之势的义和拳运动采取了由剿到抚的政策。光绪二十四年,即提出“化私会为公举,改拳勇为民团”的主张,以实现其排外仇教的目的。任山东巡抚后,明确表示“民可用,团应抚”,并特意在省城济南设场招纳拳民,令义和拳民教授兵勇拳艺。他任凭平原、高唐、茌平一带朱红灯、本明和尚等义和拳领袖设场授徒,攻击教堂,打击教士。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7月,平原县杠子李庄教民李金榜欺压拳民,知县蒋楷袒护教民,派兵捉拿拳民,引发杠子李庄和森罗殿等地的武装冲突。毓贤闻讯后,一面派兵弹压,一面将蒋楷等人撤职查办,又派济南知府卢昌诒“亲往抚绥”平原义和拳,并通令山东各地义和拳、大刀会等一律改称“民团”,允许朱红灯所部义和拳建旗帜,皆署“毓”字。自此,山东义和拳声势愈张。帝国主义列强对毓贤在山东的作为极为不满,强迫清政府调换山东巡抚。清政府遂将其撤换。毓贤离职前二天,下令在济南杀害了已被诱捕的山东义和团首领朱红灯和本明和尚。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毓贤出任山西巡抚,仍坚持仇教排外。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后,毓贤率兵勤王,并随慈禧太后逃往西安。八国联军与清政府议和开始后,毓贤被列强指为“祸首”之一,迫使清政府将其处死于充军新疆途中的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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