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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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英语:validity of law),包括两方面:一是指一定法律依法公布并宣告在一定时日开始施行,即法律开始生效,对所有人均有效,都有约束力;同时也使有关当事人或组织可依法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或拥有职权、权力并承担义务、职责。二是指这种法律效力四个方面的生效范围:①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各国大体上有以下原则: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及以属地主义为主,兼顾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②对事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适用于哪些事项。③对空间的效力。即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一般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所及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和飞机。④对时间的效力。即法律何时生效或终止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中国法律的生效范围,各部门法均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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