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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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税务司,中国丧失海关行政权以后外国主持中国海关行政的首脑名称。名为中国海关监督雇佣之人,实际是中国海关的主宰。1853年9月小刀会在上海起义,设在英租界的中国海关遭到抢劫,复为英国水兵占领。英国驻沪领事借口中国海关机构不复存在,遂与美、法领事协商,宣布由各国领事代征海关税饷。中国方面为保证关税收入,于1854年2月在苏州河北岸重设上海海关,随后又在黄浦江的闵行镇和苏州河的白鹤渚设立两个税卡,征收出口丝茶关税。这些措施受到外国领事的反对。清政府迫于压力,为了恢复海关税款收入,于6月29日(六月初五)派上海道台吴健彰与三国领事会谈并达成2项协议,成立一个由三名领事代表组成的税务司署。规定作为单一体联合行动,税务司由三国领事各自挑选和推荐,由上海道台任命。他们有权检查船只的进出、货物的装卸以及报关结关等各项单据,侦察一切违章和作弊行为。海关税务司的违法和渎职,由道台和三国领事组成的混合法庭调查处理。税务司署附属机构全体华洋人员,也必须对混合法庭负责。他们的去留必须经过税务司的建议,由道台作出决定,而且不得迟延。1854年7月12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外国税务司在上海出现,执行中国海关行政的权力。上海海关税务司成立后,10年之中,税务司制扩展到广州、汕头、宁波、福州、镇江、天津、九江、厦门、汉口、芝罘(今山东烟台)、淡水、台湾(台南)、牛庄等13个通商口岸。1861年在各关税务司之上,又设立一名总税务司。第一任总税务司是英国人李泰国。各级税务司完全听命于外国公使和领事,中国地方官甚至连将军、总督都无权加以管束。总税务司在海关范围以内,享有绝对的统治权。

  1863年11月,英国人R.赫德接任总税务司。他在任职期间,不但把中国海关完全置于英国人控制之下,而且把他自己的活动,伸向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外交以至文化教育各个方面。海关税务司的统治延续了将近1个世纪,中华民国期间开始关税自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海关税务司才真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