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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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商乐舞,中国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俗乐舞的总称。清商乐的来源有两种说法,一说源于古代商歌,一说出于汉代乐府《相和歌》之清商三调。汉魏西晋的清商乐舞是女乐歌舞,得到皇室的重视(如曹丕专设清商署),日益发展。永嘉之乱后,一部分清商乐流入凉州,与龟兹乐结合,演变为西凉乐;另一部分随东晋政权传到江南,促进了长江流域吴声、西曲的发展,成为南朝新声。清商乐舞随着时代的变化,内容不断丰富扩大,既有中原旧曲、汉魏杂舞,又有江南新声。由隋至唐,由于统治集团的重视,清商乐舞进一步发展。隋文帝谓之为“华夏正声也”,还设七部乐,内有《清商使》,是重要舞蹈。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增为十部乐,《清乐》(即清商乐舞)列第二部。至武则天长安年间,朝廷不再重视古乐舞,清商乐舞衰落。唐开元年间,因擅长清商旧曲的乐工亡佚,“清乐之歌阙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