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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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运动( Puritanism),16世纪中叶,英格兰国教会内部,以实现加尔文主义为目标的改革运动。主张清除国教会内残留的天主教旧制和繁缛仪节,提倡“勤俭清洁”的简朴生活。英格兰在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时进行宗教改革,摆脱了罗马教廷的统治。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即位,根据1534年《至尊法案》,宣布女王为国教会唯一最高领袖,并颁布《教会统一法令》,规定所有教会必须遵守统一的信仰,共用一本《公祷书》。1563年《三十九条信纲》被定为英格兰国教会的信纲。国教在教义上虽然具有某些新教特点,但在组织制度、崇拜礼仪等方面仍保留着不少天主教旧制。因此,信奉加尔文主义的清教徒要求进一步改革。他们认为《圣经》才是唯一最高权威,任何教会或个人都不能成为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他们主张清除国教会中残存的天主教旧制,以苏格兰日内瓦苏黎世法兰克福新教教会为楷模,建立长老制教会。清教徒与国教会之间激烈的争论和冲突,从伊丽莎白一世时一直持续至詹姆士一世时期。

清教徒运动的发起人是卡特赖特。他是清教徒中温和派的领袖,主张君主立宪,反对与国教会脱离关系,提倡从国教会内部改革,以实现净化教会的目的。1569年,卡特赖特任剑桥大学教授,主张在每个教区选举长老,牧师由公众选举产生,取消主教、大主教等级,一切教职平等,并认为长老制可以与主教制同时并存。1570年,卡特赖特被撤职,1572年被迫离开剑桥,流亡日内瓦。在祷文上,温和派还试图用新教的观点对《公祷书》的一些规定作出解释。

同温和派相反,清教徒中以勃朗为代表的激进派(又称分离派或独立派)提倡共和政体,坚持政教分离,主张用长老制改组国教会,摈弃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简化崇拜仪式,让更多的信徒管理教会,允许地方教会有较大独立性。1581年勃朗在英格兰东部诺里奇创建第一所公理会。以后勃朗和一部分追随者为逃避当局迫害,流亡荷兰(1585年勃朗放弃原来观点,重新加入英格兰国教会),不久又迁往北美洲的新英格兰。1620年,首批清教徒乘“五月花”号在北美登陆。1630年后,清教徒向北美大批移民,并在当地建立清教徒式教会。1640年移民运动达到高潮。后从清教徒中分化出长老会、公理会、浸礼会、贵格会等派别。

英格兰清教徒在长期国会和克伦威尔统治时期,是反对斯图亚特王朝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国会利用《加拉登法典》,限制非国教会信徒的宗教自由,使清教徒成为非法。此后,清教徒即被称为“不奉国教者”。

清教徒精神在宗教、社会、经济、政治、文学、艺术教育等方面对英语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清教徒运动事实上也超出了教会改革的范畴,而发展为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如注意个人和家庭的宗教生活,遵守严格的道德准则,提倡勤劳朴素的生活,重视社会责任等。1678年出版的约翰·班扬的寓言体小说《天路历程》,生动而形象地反映了典型的清教徒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