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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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念之(1902~1988),中国法学家。浙江新昌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1902.1.27),卒于1988年3月10日。青年时代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反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斗争。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先后担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波地委书记和上海闸北区团委委员。北伐战争时期推动国共合作,任中国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大革命失败后遭通缉,流亡日本,1928年就学于东京明治大学法学部。回国后在上海参加自由大同盟和社会科学家联盟、救国会等组织,进行民主革命活动。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西安等地从事抗战救亡的宣传组织工作,曾任国民政府政治部第三厅主任科员。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上海做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并在中华工商专科学校和上海法学院任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潘念之历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处长、华东政法学院和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顾问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顾问。

  他长期潜心研究政治学和法学,除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外,还编撰有《思想家人名大辞典》、《宪法论初步》,译有《经营经济学》等。50年代以后,先后任《法学》月刊副主编、《辞海·政治法律分册》主编、《法学词典》常务编辑、《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辑委员会副主任,还主编了《国外法学知识译丛》(12册)、《政治与法律》丛刊、双月刊,先后被推选为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名誉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