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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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菽

潘菽(1897~1988),中国心理学家。原名有年,又名淑,后改名为菽,字水叔。生于江苏宜兴,卒于北京。早年就学于北京大学哲学门(系),1921年留美主修心理学,1926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7年回国后任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后改称中央大学)理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1949~1956年任南京大学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兼心理学系主任。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后改称院士),1955~1984年连续当选为中国心理学会第1~3届理事长。1956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成立,任所长,直至1983年5月改任名誉所长。曾任《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心理学卷编委会主任,是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1945,重庆)和九三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者之一。

潘菽一生主要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研究,主张中国心理学必须走自己的道路,要在辩证唯物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实际,建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理论体系。确认心理学是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双重性质的中间科学;提出生活、实践的观点是心理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把心理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意向活动两个基本范畴,认为“意识就是综合的认识”;身体是心理的主体,心理是身体的作用,指出人体尤其人脑有生理的和心理的两种机能等。主要著作有《心理学概论》、《社会的心理基础》、《心理学的应用》、《心理学简札》、《潘菽心理学文选》、《意识-心理学的研究》,与吴绍熙合著《教育心理学》(1937);主编《教育心理学》、《人类的智能》,与高觉敷主编《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研究》(论文集,1983);论文有《“意识”的研究》、《论所谓心身问题》、《略论心理学的科学体系》等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