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家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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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家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址,兼有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山东地区夏代文化,距今4000~3500年)和商代、汉代的遗存。1992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党家乡焦家村西约800米处。遗址南与董西遗址相望,中部微隆起,四周低平。因传说地下为古代运粮河道,故当地称之为“河身地”。其东西长约900米,南北宽约700米,西部一直延伸至历城县境内。1987年春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处和章丘县博物馆于文物普查时发现。1990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试掘。

  遗址文化堆积厚约2.5米,色灰,其上覆盖着0.2~1.1米厚的黄褐色耕土及扰乱层。采集的遗物有石器、陶器,以及鹿角、蚌壳等。石器的器形有斧、锛、铲、镰、刀等。陶器中属于大汶口文化的有鼎、壶、背壶等,均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遗物。陶色有灰、黑、黄褐等色。器表装饰以素面、素面磨光最为多见,亦有附加堆纹、捺窝纹、锥刺纹、篮纹等。龙山文化的陶器有鼎、罐、杯、器盖等。岳石文化遗物发现较少,采集的陶器标本中有盘内和柄部带凸棱的浅盘豆等。属于商代的有夹砂灰陶绳纹鬲、罐及泥质灰陶豆等。属于汉代的有绳纹砖、筒瓦、板瓦等。遗址保存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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