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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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庭珪北宋元丰二年——南宋乾道七年),字民瞻,号泸溪,茅堂(今江西省安福县平都镇城南人)。宋崇宁四年(1105)贡士,政和八年(1108)进士,初任蔡陵县丞,因与上司不合,弃官隐居泸溪。绍兴中,胡铨上书高宗,请求下旨斩除奸相秦桧,被贬新州(今广东新兴县)。亲戚朋友无敢通问,独有王庭珪慨然以诗送行,语峻惊人。诗中有“名高北斗星辰上,身落南州瘴疠间”,“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须为天下奇”之句。滑吏欧阳永安由此向秦桧告密,诽谤王庭珪。秦桧以讪谤罪将王庭珪流放夜郎辰州(今湖南沅陵县)。秦桧死后,王庭珪恢复自由。

  孝宗初,皇上召见王庭珪,任他为国子监主薄,不留。乾道间,召对又不留。过一年又召对内殿,免拜跪礼,赐坐劳问,固除直敷文阁。王庭珪弃官不为,长期隐居,以诗文为武器宣传抗金,反对和议,主庐陵文盟者六十年。一生著述甚丰,凡“忧悲愉快,窘穷喜怒,思慕怨恨,无聊不平,有感于怀,必于诗文发之”。(胡铨语)。其诗作雄浑流畅,著有《泸溪集》(五十卷)传世。此外尚有《六经讲义》、《论语讲义》、《易解》、《语录》、《沧海遗珠》、《方外书》、《杂志》、《校字》、《凤停山丝录》、《玉雪小集》、《外集》、《王廉翁诗集》等,均已散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