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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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曾(978-1038),青州益都(今山东青州)人,字孝先。生于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卒于宋仁宗景佑五年(1038)。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壬寅科状元。王曾少年孤苦,善为文辞,曾咏梅花诗:“未须料理和羹事,且向百花头上开。”又言:“平生志不在温饱。”咸平中(998—1003)取解试、省试、殿试皆第一,成为科举史上连中“三元”的状元。中状元后,王曾以将作监丞通判济州。不久,奉诏入京,召试学士院,为著作郎,值史馆。景德初(1004),知制诰,真宗大建玉清昭应宫,王曾力陈五害以劝谏,真宗命王曾判大理寺,迁翰林学士,知审刑院,对其甚为敬重。

  王曾以右谏议大夫为参知政事后,因受宰相王钦若排挤,罢为尚书礼部侍郎,出知应天府,徙天雄军后,复参知政事。真宗贺崩,王曾辅佐十一岁的仁宗即位,坚持刘太后只能代理国政。当时王曾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院大学士。王钦若病逝,王曾以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玉清昭应宫发生火灾后,刘太后借机将王曾贬知青州,以彰德军节度使复知天雄军。期间,百姓乐其政,画其像而生祠之。刘太后病故,仁宗亲政,任命王曾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府。景佑元年(1034),为枢密使。二年,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封沂国公。后因不容吕夷简专断,同被罢相,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死于任上享年六十一岁。赠侍中,谥文正。

  王曾端厚持重,眉目如画。在朝为官,进退有礼,平时寡言少笑。去世十余年后,仁宗亲篆其碑曰:“旌贤之碑”,又改其乡曰:“旌贤乡”,大臣赐碑篆,自王曾开始。王曾著有《王文正公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