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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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莽改制,中国西汉末年外戚王莽进行的经济改革。为解决西汉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矛盾,王莽附会《周礼》,托古改制。始建国元年(公元9),针对当时的土地和奴婢问题,诏令宣布:天下的土地 ,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8人而土地超过一井(900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 。有敢违抗者,流放四夷。由于地主官僚的反对,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这一诏令,宣布王田皆可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予处治。这一解决当时社会矛盾的尝试失败。

  始建国二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筦。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六筦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5项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而对在名山大泽中采取众物的人课税。此项措施旨在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效益。然而,王莽无力控制用来推行五均六筦的大商贾,这些人乘传巡行,与郡县通同作弊,盘剥人民,损公肥私,与王莽的初衷背道而驰。

  居摄二年(公元7),王莽曾加铸错刀、契刀、大钱等3种钱币,与原有的五铢钱同时流通。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错刀、契刀与五铢钱,另作小钱,与大钱一值五十者并行,并且颁令禁挟制铜炭,以防盗铸。二年,王莽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凡五物(钱、布皆用铜,共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地皇元年(公元20),又尽废旧币,改行货布、货泉二品。货币不合理的变革,引起了经济混乱,加速了王莽政权财政的崩溃和人民的破产,此项法令民愤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县名和行政区划都加以改变,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官吏俸禄无着,便想方设法扰民。

  王莽改制引起社会混乱,促使农民起义和西汉宗室旧臣反对新朝的斗争不断发生。更始元年(公元23),王莽政权终于在起义农民的打击下彻底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