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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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象春(1578-1632),原名王象巽,字季木,号虞求,别号 湖居士。明代济南府新城县(今桓台县)人。出生于仕宦家庭。曾祖王麟,赠官光禄大夫、兵部尚书。祖父王重光,官太仆少卿,户部员外郎。父王之猷,历任淮扬兵备道、浙江按察使。清代著名文学家王士 (渔洋)为其堂孙。全家五世皆为进士出身。

  王象春年少聪颖好学,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中进士。万历四十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因另一同考官被揭发舞弊,使王象春遭受牵连,经刑部追查审理,历时两年,方弄清事实。王象春饱受精神折磨与迫害,只得告病回原籍新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故乡灾乱不宁,于是变卖田产出走。先至沂蒙、徐州等地,又北返兖州。次年来济南,在大明湖南岸的百花洲上购得明“后七子”之一李攀龙的旧居为家,又筑“问山亭”以自娱。自此徜徉于济南的湖光山色中,脱离世俗。写有《齐音》(又称《济南百咏》)107首,对济南的山、水、湖、泉题咏殆遍。每首诗后附有注释,以抒诗中不尽之意。该书内容丰富,涉及济南名胜古迹、节令时俗、神话传说、历史人物等,当时人称:“况历(指历城)旧无专志,今百咏所载,千秋之作备矣。”

  万历四十五年,王象春重回官场,先至北京任上林苑典簿,后长期在南京任职,历任大理寺评事,兵部、工部员外郎,擢至吏部郎中。遇事持正,又“意气太盛,肝肠太热”,招致魏忠贤等“阉党”的嫉恨。天启五年(1625年),被“阉党”削职回籍。抑郁数年,于崇祯五年(1632年)含恨病逝。

  王象春以诗闻名于万历间。其山水诗,生动活泼,清新自然,读罢回味无穷。钱谦益评价王象春“以诗自负,才气奔轶”。除《齐音》外,还著有《地理俯察备要》、《 湖集》、《问山亭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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