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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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坚(1911~1968)原名士魁。陕西靖边人。早年在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绥德省立第四师范求学,受中共地下工作者的影响,参加共产党领导的罢课、游行,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共党员。同年夏,陕北军阀井岳秀查封绥德师范,白赴北平考入辅仁大学读书,同时从事共青团工作。1930年8月1日参加中共组织的天桥集会时被捕,在狱中英勇刚烈,被反动军警用刺刀戳掉两个门牙。后因敌人找不到证据而获释,在燕京大学以锅炉工身份作掩护,继续从事中共地下工作,先后担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组织部部长、团区委书记等职。1932年春被中共河北省委任命为保定特派员,参与领导了高蠡暴动。暴动失败后回北平任中共西城区委书记,年底调中共河北省委军委并被派往东北军骑兵第二师,与在该师的刘澜波、孙志远等组成中共工作委员会,白任书记。1933年6月又被中共组织派往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后在北平郊区小汤山战斗中负伤。伤愈后被派往石家庄任共青团直中特委代理书记。1934年赴上海参加中共举办的全国青干班学习军事。同年夏,由于叛徒告密,军警前来搜捕,白在翻墙逃跑时被国民党特务用铁钩钩去后脑一大块头皮,终生留下一块伤痕。后与安徽寿县派来学习的陈子路到皖北寻找游击队,未果,遂经天津到北平,同年秋被派赴陕北,参与陕甘苏区的创建工作。

  1937年10月,白任中共三边特委宣传部部长。同年12月,中共三边特委改称三边分区委员会,白任分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兼白区工作部部长。1938年奉调到晋西北,11月被任命为新成立的中共晋西北岢岚地委书记。1941年秋,晋西北各地委改按数序命名,白调任中共晋西区第四地委书记。1942年8月,中共晋西区第四地委改称中共晋绥第四地委,白仍任书记。12月,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将中共晋绥第三地委与第四地委合并为新的中共晋绥第三地委,白任新的第三地委书记兼第三军分区副政委、政委。1945年4月,赴延安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仍回晋绥。

  抗战胜利后,白调东北,1945年10月任中共辽宁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1月,省工委撤出沈阳,在本溪建立中共辽宁省委分委员会,白任分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6年1月,中共辽东省委成立,辽宁分委仍然保留,白仍是分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同年4月,分委撤销,5月又重建。白任重建后的分委副书记、书记,并先后兼分委组织部部长、民运委员会书记、保卫委员会书记。12月,中共辽宁省分委改为中共辽宁省委,白任省委书记兼财经委员会主任,还先后兼任辽宁军区副政委、政委。这期间,不管组织和职务如何变化,他都积极贯彻执行陈云关于坚持南满斗争的方针,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开展游击战争,创建以广大农村为主的解放区;为粉碎国民党军的进攻,坚持南满地区的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白在东北工作期间,对高岗的独断专行进行过批评和规劝,引起高岗的不满。1949年春在东北局的一次会议上,高岗对白等搞突然袭击。由于李富春、林枫等人坚持党性原则,此事方得平息。不久,中共中央组织部将白调离东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白被任命为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954年3月任华北行政委员会秘书长;8月华北行政委员会撤销,白调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副市长。1956年春调北京,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同年5月三机部被撤销,增设电机制造工业部,白任电机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58年2月,电机部与一机部、二机部合并为第一机械工业部,白仍任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在一机部主管过财务、教育和基建工作。特别是在较长时间里分工主管基本建设工作,为中国机械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964年初,白代表一机部参加西南三线建设委员会,任一机部德阳建厂指挥部总指挥,参与规划部署西南机械工业的建设,并坐镇指挥第二重型机械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他在西南工作近三年时间,带领专家在西南地区几个钢厂及德阳附近地区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意见,促进了中国机械工业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白于1966年底从德阳回到北京,多次被批斗,精神上、身体上受到严重折磨和摧残,1968年12月11日含冤去世。三年后的1972年5月31日,毛泽东指示:“白坚在我的印象里不错,应为他做出政治结论。”同年6月1日,周恩来又指示:“遵照主席指示,做出政治结论。”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指示没有得到落实。直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才对白的“问题”进行复查,彻底推翻了“文化大革命”中强加在他身上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1978年8月,白坚得到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