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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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特指中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作出了实事求是的分析。邓小平同志主持制定的、1981年6月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并且说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在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得到系统的阐明。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止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正确认识中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含义 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①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②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一方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已居于指导地位,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必须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生产力的落后表现为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水平总的说来还很低,同时,不同产业部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又极不平衡。同生产力的这种情况相适应,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还需要有不同规模的私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思想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因此,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阶级斗争虽然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不是主要矛盾,这一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并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基本路线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困、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被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