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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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有机体论(social organism),19世纪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一种主要理论观点。代表人物是英国社会学家H.斯宾塞、俄国社会学家利林费尔德、德国社会学家A.舍夫勒等。

斯宾塞从生物进化的基本原则出发,在其他学科的基本结论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验证和肯定了这一基本原则,把它扩展到社会领域,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学体系。在他的3卷本《社会学原理》的第1卷中,论述了社会是什么这一问题。他认为社会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这两种有机体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①生物体与社会都在生长、发展着,这有别于无机界。②两者规模的增长都意味着复杂性和各部分间区别性的增长。③两者伴随着结构的分化,功能也在分化。④整体内的各部分相互依存,一部分的变化影响到其他部分。⑤整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可以自成一个小组织。⑥整体的生命被毁灭后,其中部分还会维持生存一段时间。斯宾塞还将社会及其组织比拟为人的机体。人体的生存要有营养、循环和调节三个系统,社会的生存也依赖于相应的三个系统:社会的工业组织向社会提供必要的产品;社会的商业组织,像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一样,把营养输送到机体的各部位;以国家为首的社会政治组织,像人体的神经系统一样调节各部分,使之服从于整体。据此,斯宾塞将社会中的人分为三类,即从事生产的工人、农民,从事流通的商人、企业家和银行家,以及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这三类人互相合作,各司其职,保持平衡。如果破坏了这种平衡,就是破坏了社会有机体。斯宾塞还指出两种有机体的不同点:①动物各部分是一个具体的整体,社会的各部分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每一部分有相当的自由。②生物有机体的意识系统集中于神经系统,社会的意识分布于社会各个成员身上。③生物有机体内各部分器官为整体而生存,而社会的整体是为各成员的利益而存在。

社会有机体论的观点提出之后,经过利林费尔德、舍夫勒等人的阐发,成为早期社会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基础,对19世纪欧洲社会学和美国早期社会学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如W.G.萨姆纳、A.W.斯莫尔和L.F.沃德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中汲取过思想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