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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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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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bǐng | 部首:禾 | 总笔画:13 | 部外笔画:8 | 结构:上下 | 常用字表 | 拼音检字表 |
注音:ㄅㄧㄥˇ | 造字法: | 输入法:〔王码〕 | 输入法:〔万能〕YLKT | 倉頡:YWRD | 通用字表 | 部首检字表 |
稟 bǐng
《康熙字典》释义
【午集下】【禾字部】 稟; 康熙笔画:13; 【唐韻】【集韻】【韻會】𠀤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禀,非。
《说文解字》释义
【卷五】【㐭部】 编号:3324 稟,[筆錦切 ],賜穀也。从㐭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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