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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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历英语:Roman Calendar),为实行于古代罗马王政时期的历法。罗马历起源于太阴历,把每年分为十个月到十三个月,直到公元前45年儒略历取代为止。这段时期的历法,亦有称之为儒略前历法

罗慕路斯历

古罗马城是由传奇的领袖罗慕路斯于大约前753年建立。初期是承继希腊历法,在前738年实行。罗马历法可以说是非常混乱,无人了解其法则,现时的知识很多都是来自估计。罗马历法定一年有304日, 分10个月(六个月30日及4个月31日),以 Martius 作为新年及一年之始。这十个月的名称分别是 Martius、Aprilis、Maius、Junius、Quintilis、Sextilis、September、October、November 及 December,最后的六个字是表示五至十的拉丁文。但与一太阳年约365日相比相差了61日,当时的罗马人似乎忽略这些日子,只把它当成无名称及不定期的月份,成为年与年之间无一定规律的冬日。

努马历

为了补偿罗慕路斯历缺少的日数,第二任的罗马领袖努马·庞皮里乌斯,于前713年,在新年之前加上 Januarius 及年开尾加上 Februarius 两个月份造成一年12个月共355日。至公元前452年,罗马人将 Februarius 移至 Januarius 及 Martius 之间。虽然加了两个月成355日,但仍与回归年不吻合。为了调整至回归年,Numa Pompilius 每隔一年下令在 Februarius 之后加上一个特别月 Mercedinus(工作月,又称为 Intercalaris),Mercedinus 一般有22或23日。

儒略历

到了前46年,罗马历情况非常混乱,古罗马独裁官儒略·恺撒要在 Mercedinus 的特别月里加入90日,才能恢复月份的季节。他根据埃及亚历山大的天文家索西琴尼(Sosigenes of Alexandria)建议,修订古罗马历而制定儒略历。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规定单数月为31日,双数月为30日,通常二月是29日(平年),每四年设置一闰年,闰年的二月加多一日成为30日。因此平年有6*31+5*30+29=365日,二闰年有6*31+6*30=366。四年里总共有365*3+366=1461日,平均每年日数为1461/4=365.25,较准确回归年365.2422相差0.0078日,即是每128年会有一日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