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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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思想(political thought during the age of American Revolution),18世纪北美殖民地人民摆脱英国统治、争取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期间形成的政治观点与政治学说。

发展历史

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于1775年,这是北美殖民地内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北美人民获胜的形势下,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结束了原来的邦联形式,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确立了美国的政治体制。

建国时期美国政治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①独立前,以美国是否与英国分离为主要内容。以大地主阶级和部分大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保守势力,在抗英斗争中惧怕人民革命,主张以协商方式解决殖民地与宗主国的矛盾。中小资产阶级主张与英国分离,用武装斗争争取独立。②独立后,立宪内容成为主题。以制宪会议倡导者自居的“联邦派”在制宪过程中主张加强中央集权,推崇君主制,反对共和制。后虽迫于形势,同意建立共和国,但仍竭力主张扩大行政权力,限制国会权力,使宪法确立的共和制带有君主制色彩。民主势力在政治上坚决反对君主制倾向,要求宪法体现民主权利,实现国家制度民主化。美国建国时期的政治思想正是在抗英和制宪的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主要政治思想

美国政治思想是建立在欧洲资产阶级理论之上的。主要吸收了欧洲新教的观点和T.霍布斯J.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学说。独立战争爆发时,英、法等国早已确立的政治理论和原则成为北美殖民地人民进行革命、组建政府的现成思想武器。T.潘恩在《常识》(1776)、《论政府基本原则》、《人权论》(1791)等政论著作中,宣传洛克、卢梭等人的天赋人权和人民革命思想,对封建等级制、君主制进行了坚决批判,号召美国人民开展武装斗争,建立民主共和国。T.杰斐逊将欧洲自由民主思想中的人权、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写进了《独立宣言》。A.汉密尔顿等提出了一系列分权制衡的理论方针,发展了欧洲的分权思想(见分权学说)。

美国政治思想很少抽象的理论论证,而是将欧洲的学说与美国实际结合,比英、法等国的政治理论更具有现实性和求实精神。杰斐逊、潘恩等人主张将“人人生而平等”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他们适应美国人民开拓土地、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把机会均等作为平等理论的重要内容,主张人人都有追求自由与幸福的平等权利。这种机会均等思想意味着每个人在同等的环境与同等条件下,都有挖掘内在潜力、实现自我利益与价值的平等机会。杰斐逊等人还继承发展了北美大陆的自治传统,把依据法律的层层自治作为民主理论的重要内容,提出任何个人和团体都可以凭借其意志行使自治权利,主张实行个人自治、地方自治、民族自决,实现人民主权和三权分立,从而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制的一种新模式。

影响

美国建国时期的政治思想,特别是其中有关分权与制衡的主张,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对西方各国宪法和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