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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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运动,(self-motion),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的重要范畴。标志事物运动的泉源和动力不在事物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哲学范畴。

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者已经有关于物质的运动是自己运动的思想。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不是由任何人或神创造的,而是按规律燃烧着和熄灭着的永恒的活火。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也认为组成万物的基原──“原子”自身具有运动的能力。但他们的观点是建立在直观基础上的笼统的猜测。近代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中的大多数人把物质的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一种形式,认为运动是由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的。把这种观点贯彻到底,必然得出整个物质世界的运动不是自己运动,而是神推动的结论,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G.W.F.黑格尔周详地论证了事物的自己运动,指出事物运动的泉源和动力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内在矛盾。这是很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但是黑格尔对事物自己运动的论述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他所说的“事物”归根结柢是指所谓“绝对精神”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表现,他所说的事物“内在矛盾”是指“绝对精神”的内在矛盾,他对事物的自己运动的论述是头足倒立的,并未肯定不依赖于任何精神的物质自己具有运动能力。   

辩证唯物主义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第一次对事物的自己运动作了科学的论述,它指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都具有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事物的运动、发展是对立面斗争的结果,事物自身的矛盾性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和泉源。只有这种观点才提供了理解事物自己运动的钥匙。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自己运动并不排除事物外因的作用,但是,外因只能通过事物的内因才能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