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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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觉汉语拼音:Sejue;英语:Color Vision),光谱上380~780纳米波长的辐射能量作用于人的视觉器官所产生的颜色感觉。颜色有3个基本特性:①色调。区别不同色彩的特性。②饱和度。彩色的纯洁程度。③明度。彩色光的明亮程度。单色光的混合光也可引起色觉。用红、绿、蓝3种原色光按一定比例混合可得到白色光或光谱上任意一种色光。1854年H.G.格拉斯曼将颜色混合现象归纳为3条定律,即补色律、中间色律和代替律。每一种色光都有另一种同它相混合而产生白色的色光,这两种色光称为互补色。两种非补色混合,会产生一种介乎两者之间的中间色。只要感觉上是相似的颜色,都可以相互代替,所得到的视觉效果是同样的。这是代替律。颜色混合定律只适用于色光的混合,而不适用于染料、颜料的混合。染料、颜料的色混合是一种减色混合,它的三原色是黄、青、紫。颜料的色混合得到的颜色是颜料吸收了一定波长的光线以后所反射的光线的波长。

  在视野中,相邻区域的不同颜色的相互影响叫颜色对比。同样一种颜色,放在暗背景上看起来亮些,放在亮背景上则显得暗些,这是明度对比的结果。一种颜色可从背景色中诱导出一个补色,这叫色调对比。注视某一颜色一段时间后再看别的颜色,就会使其带上原注视色的补色,这就是颜色适应。

  对某些颜色辨别能力差,或对某些颜色,甚至所有颜色都不能辨别的现象称为色觉异常。色觉异常根据情况可分为三色觉异常(色弱)、二色觉(部分色盲)及单色觉(全色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