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卜·哈尼法·努尔曼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卜·哈尼法·努尔曼汉语拼音ài pu-hā ní fǎ-nǔ ěr màn),(700~767),伊斯兰教法哈乃斐学派创始人。波斯人。生于库法。曾师从什叶派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等宗教学者。后在库法一边贩卖丝绸,一边传授宗教知识。他对教法的解释,能摆脱司法惯例和地方习惯的束缚而专注于规范化和系统化,为建立教法体系作了开拓性尝试。他重视法律推理,坚持通过抉择行使法律拟制的权利,因而被后人称为意见派。由于他的学生艾卜·优素福舍伊巴尼的努力,在他的教法思想基础上建立学派,以他为学派的命名人。他的教义主张也被后人整理成册,对教义学的发展,特别是马图里迪学派有重大影响。据说他拒绝倭马亚王朝伊拉克总督要他出任库法法官的委任而受体罚。阿拔斯王朝时,因涉嫌支持栽德派而死于巴格达狱中。有《大悟》和《目的》两本小册子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