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编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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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编目条例》汉语拼音:Ying Mei Bianmu Tiaoli;英语:Anglo-American Cataloguing Rules),国际性的文献著录规则 。1967年出版的《英美编目条例》简称AACR1,由英国美国加拿大三国图书馆协会,以及美国国会图书馆联合提出,C.S.斯波尔丁编。由于英美双方对部分规则有分歧意见,AACR1有两个版本,即英国版(British text)和北美版(North-American text)。1971年《国际标准书目著录》问世后,为适应网络化和文献著录标准化的需要,1978年出版了AACR2。AACR2由美国、英国图书馆协会、加拿大编目委员会、不列颠图书馆以及美国国会图书馆提出,M.戈尔曼、P.W.温克勒编。AACR1共15章,分3部分:款目和标目,著录,非书资料的处理。AACR2共19章,分二部分:著录,标目、统一题名与参照。AACR2继承了AACR1,不单凭文献类型,而主要根据著者对文献知识内容所承担的责任来选取标目的原则,同时采用《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的格式,并大量增补了非书资料和舆图资料的著录规则。为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和文献载体形式变化的需要,美国图书馆协会等原有参与编制AACR2的机构以及澳大利亚编目委员会,组成《英美编目条例》联合筹划指导委员会,对AACR2进行修订,并于1988年出版了AACR2的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