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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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永贞(1877—1928),字伯衡,浙江湖州安吉人。清宣统三年(1911)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获法科进士。留日期间,参加中国同盟会。后因受清政府密探追捕,潜回国内。民国元年(1912)1月,浙江省临时议会召开,永贞被选为议长。2年,当选为浙江省第—届议会议长,领国民党浙江支部兼于部参议。3年,袁世凯下令解散各省议会,永贞等18名议员致函浙江都督朱瑞,敦促其反袁,宣布浙江省独立。朱却受袁令,进行查办。永贞逃离浙江,再次东渡日本。4年,永贞回浙居朱幕府,数劝朱举兵反袁,无果。5年4月,朱被驱逐,浙江加入护国运动。4—9月,永贞当选为省参议会参议员,是年5月至次年2月,任浙江省财政厅长。后历任苏浙太湖水利局会办、渔业局总办、国宪起草会委员和浙江省自治法会议副主席等职。永贞为民主革命,数遭危厄而不顾,又屡任掌财之职,不损公肥私。卸官居上海,闲居以考辨金石、赋诗作字自娱。民国17年,病逝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