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应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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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应椿(1856-1922),字绍庭,清亡后改为大庸。原籍云南昆明,清同治年间其父萧培元任济南知府,迁居济南。世为盐商,光绪十八年(1892年)捐同知,分发试用。不久因在山东河工抢险出力,授候补知府。翌年,顺天乡试中举人。

  戊戍变法后,锐意讲求经济之学,论事有远见,不囿于俗。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捐道员,分省试用。次年被保荐经济特科。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应殿试,授道员,派往山东,任山东农工商务局会办。胶济铁路建成后,兼理山东矿政调查局、胶济路矿局事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兼任山东大学堂监督。次年,升任山东农工商务局总办,主管全省工商实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农工商务局改为劝业道,萧应椿任道员。任内极力提倡实业,并设法挽回利权。曾捐钱三千缗,倡办农务总会。宣统三年(1911年)调安徽,旋改授奉天,到任半年擢升奉天提法使。武昌首义后停职返回济南。入民国不仕,经办盐务。1918年与王鹿泉、安善圃等人募集股金,在济南成立山东工商银行,并设分支机构于天津、上海。

  萧应椿少承家学,工书法,能诗,著有《紫藤花馆诗集》2卷。喜收藏,精鉴别。晚年除箫瑟自娱外,手校《野客丛书》、《能改斋漫录》、《小儿药证直诀》数种。又选所藏宋元以来碑字画,拟辑为《清群 书画录》,草创未就。1922年在济南寓舍去世,葬城东辛甸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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