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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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李朝( Li Dynasty),越南王朝。前黎朝(980~1009)国王黎龙铤死后,1009年李公蕴建立李朝,称李太祖,改元“顺天”,奠都升龙(今河内)。1054年改国号“大越”。

李朝加强中央集权,制定中央与地方官制,朝廷官员分为文武两班,将土地封赐功臣、贵族;颁布越南史上首部成文法——《刑书》(1042),实行科举制,选拔人才;崇尚佛教,重用僧侣,大修寺院;重视农业,兴修水利,垦荒扩种;将全国分为24路,下设州、县;加强中央禁卫军建设,削弱地方军权,采用“寓兵于农”政策,扩大武装力量。在封建国家内部稳定的基础上,频繁对外扩张,发动侵略占城、老挝的战争,并多次与宋朝发生边境冲突。

1075~1076年,李朝大将李常杰率军10万寇掠钦、廉、邕3州(今广西钦州、合浦、南宁)。李朝共传9代,正值越南封建国家巩固发展的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均有显著进展。李朝末代女皇李昭皇年幼无能,以致外戚专权,朝纲紊乱,天灾不断,起义迭起。

1225年陈氏篡位,李朝遂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