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平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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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平行论,欧洲哲学中论述精神与身体关系的一种观点。又译为心物平行论、心理生理平行论。

“身心平行论”这个术语首先由心理学家提出。主张精神(心理)现象和身体(生理)现象发生在相互分离而又平行的两个系列之中。认为一种精神现象只处于与其他精神现象的因果关系之中,同样地,一种身体现象也只处于与其他身体现象的因果关系之中,而心身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身心平行论是在R.笛卡儿的交感论和A.赫林克斯的偶因论之后提出来的,是解决精神与身体关系的又一尝试。B.斯宾诺莎认为,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观念并不以观念的对象为原因,而是以另一个观念为原因;身体不能使心灵思想,心灵也不能使身体动静。所以,在他那里已经有了身心平行论的因素。G.W.莱布尼茨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身心平行论者。他同意赫林克斯的看法,认为灵魂和肉体就像上帝造的两架十分精确的钟表一样,它们都按自身的规律而又与对方相一致地运行着。但这种一致既不是由于二者在相互作用,也不是由于上帝的随时调整,而是来自上帝的前定和谐。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心理过程是以生理过程为基础的,心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影响生理过程,有能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