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宽甸柱参传统栽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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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辽宁宽甸柱参传统栽培体系

  辽宁宽甸柱参传统栽培体系,位于中国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亦称石柱人参、石柱子参,系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振江镇石柱子村为核心的周边固定区域所独产。石柱子村位于辽宁东部山区鸭绿江畔,与朝鲜隔江相望,这里山连绵、水纵横、森林茂密、特产丰富、风景优美,被誉为鸭绿江边的香格里拉和神仙居住的地方。

  柱参源于野山参,栽培历史久远。据《宽甸县地方志》记载,明万历年间(1610年前后),山东七翁到此采挖野山参,大参拿走,幼参及参籽就地栽种,并栽榆树、立一条石柱为记,一石奠基业,一榆扬旗帜,柱参就此而得名。柱参芦高体灵、皮老纹身、须长须清、珍珠疙瘩多、形态优美。400多年来,经历代参农培育,已形成圆膀圆芦、草芦、线芦、竹节芦四个特有品系,成为人参家族的一个独特种类。因其酷似野山参,被誉为“园参之冠”、“国之瑰宝”。近年来,林下种植成为首选的方式,让柱参生长回归自然,不仅参林双赢,而且资源得到永续利用。目前,石柱子村林下柱参面积1.7万亩,是当地“一村一品”重要产业。目前,柱参传统栽培技艺已列为辽宁省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宽甸县亦被中国中药材协会授予全国石柱人参第一县称号,振江镇被农业部授予全国柱参产业“一村一品”示范镇称号。至今,每年的农历三月十六这天,参农都要立庙祭拜最早养柱参的祖师爷,为其过生日。

  随着生产的发展,传统的柱参栽培技艺有失传和被抛弃的危险,传统的生产方式面临严峻挑战,挖掘、保护和传承传统栽培方式势在必行。目前,宽甸县政府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结合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辽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第一县的目标,制定出台了柱参发展规划、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柱参传统栽培系统保护办法,在重大科研项目、资金、保护措施等方面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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